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
【適應癥】;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異博定)用于 原發(fā)性高血壓。
【用法用量】; 1. 起始劑量180mg,清晨口服一次。對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異博定)反應增強的病人(即老年人或體型瘦小者),120mg一日一次口服,作為起始劑量可能是安全的。根據(jù)每周評定的療效和安全性,并在上一劑量后24小時才可增加劑量。
2. 如果一日一次口服維拉帕米緩釋片180mg未達到滿意療效,可以下列方式增加劑量: (1) 每日清晨口服240mg; (2) 每日清晨和傍晚各口服一次180mg;或每日清晨口服一次240mg,加傍晚口服一次120mg; (3) 每12小時口服一次240mg。
3. 當從普通片劑換服維拉帕米緩釋片時,總劑量可能保持不變。
不良反應 1. 以推薦的單劑量和每日總量為起始劑量并逐漸向上調整劑量用藥,嚴重不良反應少見。
2. 發(fā)生率在1~10%的不良反應:便秘(7.3%);眩暈、輕度頭痛(3.5%);惡心(2.7%);低血壓(2.5%);頭痛(2.2%)。外周水腫(2.1%);充血性心力衰竭(1.8%);竇性心動過緩(1.4%),I度、II度或III度房室阻滯(1.2%);皮疹(1.2%);乏力;心悸;轉氨酶升高,伴或不伴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的升高,這種升高有時是一過性的,甚至繼續(xù)使用維拉帕米仍可消失。
3. 發(fā)生率<1%的不良反應:低血壓;心動過速;潮紅;溢乳;牙齦增生;非梗阻性麻痹性腸梗阻等。
禁忌癥 1. 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。
2. 低血壓(收縮壓小于90mmHg)或心源性休克。
3. 病竇綜合征(已安裝心臟起搏器并行使功能者除外)。
4. II或III度房室阻滯(已安裝心臟起搏器并行使功能者除外)。
5. 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。
6. 已知對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過敏的病人。
【注意事項】: 1. 必須調整劑量以達到個體化治療。必須和食物同時服用。
2. 心力衰竭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因其減輕后負荷(降低循環(huán)血管阻力)而代償,凈效應不損害心室功能。但是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(肺楔壓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數(shù)小于30%)、中-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、已接受β受體阻滯劑治療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礙的病人,避免使用維拉帕米。必須使用維拉帕米的輕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,治療之前需已有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控制臨床癥狀。
3. 預激綜合癥:維拉帕米會加速房室旁路前向傳導。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,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,引起心室率加快,甚至誘發(fā)心室顫動。雖然口服維拉帕米未見上述報道,但這種病人接受口服維拉帕米可能有危險,因此禁止使用。
4. 傳導阻滯: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可能導致房室結和竇房結傳導阻滯,與血漿濃度增高相關,尤其是在治療早期的增量期。引起I度房室阻滯、一過性竇性心動過緩,有時伴有結性逸搏。高度房室傳導阻滯不常見(0.8%)。當出現(xiàn)顯著的I度房室傳導阻滯或逐漸發(fā)展成II或III度房室傳導阻滯時,需要減量或停藥。
5. 肝功能損害:因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在肝內廣泛代謝,肝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。嚴重肝功能
不全時維拉帕米的清除半衰
期延長至14~16小時,該類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劑量的30%。
6. 腎功能損害: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。密切觀察PR間期的異常延長或其它中毒癥狀。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
帕米。
7. 神經(jīng)肌肉傳導減弱:有報道維拉帕米減弱肌肉萎縮病人的神經(jīng)肌肉傳導,該類病人可能需要減量。
8. 血清鈣: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,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道。
9.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可引起轉氨酶增高,為慎重起見,接受維拉帕米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(jiān)測肝功能。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可通過胎盤。在孕婦中使用應權衡利弊。維拉帕米可分泌入
乳汁,服用維拉帕米期間應中斷哺乳。
【兒童用藥】: 18歲以下兒童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確定。
【老年患者用藥】: 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長,并且必須考慮到老年人發(fā)生肝或腎功能不全更為常見。一般地,老年人
應用較低的起始劑量。
【藥物相互作用】: 1. 環(huán)磷酰胺、長春新堿、甲基芐肼、強的松、長春堿酰胺、阿霉素、順鉑等細胞毒性藥物減少維拉帕米的
吸收。
2. 苯巴比妥增加維拉帕米的清除。
3. 雷米封顯著降低口服維拉帕米的生物利用度。
4. 西米替丁可能提高維拉帕米的生物利用度。
5. 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緩釋異博定)抑制乙醇的消除,導致血中乙醇濃度增加,可能延長酒精的毒性作用。
6. 與β受體阻滯劑聯(lián)合使用, 可能增強對房室傳導、心率和/或心臟收縮的抑制作用。
7. 長期服用維拉帕米,使地高辛血藥濃度增加50~75%。維拉帕米明顯影響肝硬化病人地高辛的藥代動力學,使地高辛的總清除率和腎外清除率分別減少27%和29%。因此服用維拉帕米時,須減少地高辛和洋地黃的劑量。 8. 與血管擴張劑、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、利尿劑等抗高血壓藥合用時,降壓作用疊加,應適當監(jiān)測聯(lián)合降壓治療的病人。 9. 與胺碘酮合用可能增加心臟毒性。 10. 維拉帕米與氟卡胺合用,可使負性肌力作用疊加,房室傳導延長。 11. 維拉帕米可增加卡馬西平、環(huán)胞素、茶堿的血藥濃度。 12. 有報道維拉帕米增加病人對鋰的敏感性(神經(jīng)毒性)。 13. 動物實驗提示吸入性麻醉劑與維拉帕米同時使用時,需仔細調整兩藥劑量,避免過度抑制心臟。 14. 服用維拉帕米前48小時內或服用后24小時不得服用丙吡胺。
【藥物過量】; 服用鹽酸維拉帕米緩釋片(異博定)過量的主要表現(xiàn)為低血壓和心動過緩(如房室分離、高度房室傳導阻滯、心臟停搏)、精神錯亂、昏迷、惡心、嘔吐、腎功能不全、代謝性酸中毒和高血糖等。對癥治療包括應用阿托品、異丙腎上腺素和心臟起搏治療及靜脈輸液、血管收縮劑、鈣溶液(如10%的氯化鈣溶液)、正性肌力藥等。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帕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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